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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判决和执行
机构名称:    日期:2010 - 01 - 25    查看次数:

温馨提示:2010年会计职称考试时间为:5月15日、16日

判决和执行
  1.判决
  (1)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理案件,应当在开庭前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以便群众旁听。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进行调解。
  (2)当事人不服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如果在上诉期内当事人不上诉,第一审判决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第二审法院的判决是终审的判决,也就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例题·简答题】甲公司与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判决甲公司败诉,甲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分析二审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正确答案』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度。二审法院判决后即产生法律效力:甲、乙公司间的合同纠纷消灭;甲公司不履行义务时,乙公司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非经法定审判监督程序,该判决不得撤销。 

  2.执行
  (1)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他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时,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申请执行,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
  (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由第一审法院执行;对于调解书、仲裁机构的生效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则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法院执行。
  (3)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根据不同的执行对象规定了9种不同的执行措施:
  ①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②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③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④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⑤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物或票证;
  ⑥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
  ⑦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
  ⑧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⑨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及迟延履行金。
  【考题·多选题】当事人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强执行。下列各项中,属于法院可以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有( )。(2008年考题)
  A.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B.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C.搜查被执行人的财产
  D.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诉讼的判决和执行。对于民事案件,法律规定了9种不同的强制执行措施,选项ABCD在这9种强制执行措施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