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公告(2008)- 财税[2008]1号
尊敬的各相关单位及个人:
为进一步促进经济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现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精神,特制定并发布本优惠政策。具体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所有符合规定的企业和个人,在特定领域内享受税收减免及其他扶持措施。
二、主要内容
1. 税收优惠: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减免一定比例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税费。
2. 资金支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
3. 其他扶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简化审批流程、提供贷款担保等。
三、实施时间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10年12月31日止。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当地财政部门或税务机关。
特此通知。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