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颢(1032年-1085年),字伯淳,号明道先生。他性格温和,待人宽厚,学问渊博,主张“万物皆有理”。程颢认为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蕴含着“理”,这种“理”是永恒不变的道德法则,也是世间万物运行的根本依据。他强调内心的修养和道德实践,提倡通过内心反省来达到对“天理”的体悟。程颢一生致力于教书育人,他的教学方法注重启发式教育,鼓励学生独立思考,形成了一套独特的教育理念。
程颐(1033年-1107年),字正叔,号伊川先生。相比程颢,程颐的性格更为严谨,学术上也更加系统化。他继承和发展了兄长的思想,并进一步深化了理学理论体系。程颐提出“性即理也”,认为人的本性与天地之理是统一的。他强调“格物致知”,即通过对外界事物的研究来认识和把握“理”。程颐的学说不仅在理论上具有高度的概括性,而且在实践中也有很强的操作性,为后世学者提供了丰富的思想资源。
二程兄弟不仅在学术上有所建树,在人格修养方面也堪称典范。他们以身作则,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将个人修养与社会责任紧密结合起来。他们的思想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知识分子,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直到今天,二程的智慧仍然激励着无数追求真理的人们不断探索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