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曲靖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云南省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城市品质和发展质量,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曲靖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为本、生态优先、创新驱动”的原则,以改善人居环境为核心,以完善城市功能为重点,以提升城市综合承载力为目标,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通过三年的努力,力争实现城市面貌明显改观,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高,居民生活品质大幅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老旧城区改造。重点对基础设施老化、公共服务设施不足的老城区进行改造升级,包括道路拓宽、管网改造、绿化提升等工程。
(二)推动棚户区改造。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棚户区改造步伐,确保群众居住条件得到根本改善。
(三)加强历史文化保护。注重保护和传承地方特色文化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历史文化遗产,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
(四)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科学规划城市功能分区,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产城融合发展。
(五)强化城市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营造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城市更新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项目建设。
(三)严格监督考核。建立目标责任制,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城市更新的重要意义,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城市更新工作。
请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曲靖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努力开创我市城市建设新局面。
附件:曲靖市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请注意,以上内容为示例性质,并非真实文件。如需使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并核实相关政策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