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国高邮”政府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确保网站信息的安全性、准确性和时效性,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管理机构与职责
成立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小组,负责网站的整体规划、内容审核及日常运营。各责任部门需指定专人负责信息采集、整理和上传工作,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
二、信息发布流程
所有拟发布的信息必须经过严格审核程序。首先由信息提供单位负责人初审,然后交由市政府办公室复核,最后由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发布。对于涉及敏感事项的信息,还需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三、信息安全保障
加强网络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技术维护,防止非法入侵和数据泄露。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并及时向公众通报情况。
四、公众互动与反馈
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网站建设当中来,通过设立留言簿、在线调查等形式收集意见和建议。对于合理的诉求要积极回应解决,不能立即处理的问题也要给予明确答复并说明原因。
五、考核评价体系
建立健全绩效评估制度,将网站运行状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于工作懈怠造成不良影响的责任人,则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修改,则按程序报批后执行。希望全体干部职工共同努力,把“中国高邮”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一个更加开放透明、高效便捷的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