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法院:
申请人XXX,性别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现居住于XXXXXXXXXXXXXXXXX。系被申请宣告死亡人XXX之XXXX(如配偶、父母、子女等关系)。
由于被申请人XXX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今下落不明已满四年,经多方查找无果,特此向贵院提出宣告死亡申请,请求依法宣告其死亡。
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XXX,性别X,出生年月XXXX年XX月,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原住XXXXXXXXXXXXXXXXX。因XXXX原因于XXXX年XX月XX日失去联系,至今未归。
二、查找经过
1. 申请人及其他亲属曾多次通过电话、信件等方式尝试联系被申请人,但均未能取得任何音讯。
2. 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请求协助查找,派出所在接到报警后也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和公告,但仍未发现被申请人的行踪。
3. 在媒体上发布寻人启事,并在社区内张贴公告,希望知情者能够提供线索,但同样没有得到任何回应。
三、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现被申请人已符合上述条件,故申请人特此提出申请,请贵院依法宣告被申请人死亡。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以上材料仅供参考,在实际使用时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和完善。希望这份申请书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