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租赁合作协议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拥有的饭店出租给乙方经营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及用途
1.1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的饭店(以下简称“租赁物”)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租赁物的用途为餐饮服务及相关经营活动。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本协议的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年。
2.2 如需续租,乙方应提前____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第三条 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
3.2 租金支付方式为每季度支付一次,乙方应在每个季度开始前____日内支付当季租金。
第四条 双方权利与义务
4.1 甲方应确保租赁物符合安全标准,并提供必要的设施设备。
4.2 乙方应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并负责租赁期间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
5.2 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协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第六条 争议解决
6.1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七条 其他约定
7.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