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单位内部加油卡的规范化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确保加油卡使用的安全性与合规性,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单位内所有涉及加油卡的使用、保管及监督工作。全体员工均需严格遵守本规范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加油卡的管理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确保每张加油卡的使用都有据可查,责任到人。
第二章 加油卡的申领与分配
第四条 单位员工如需申请加油卡,须填写《加油卡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提交至财务部门审批。
第五条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进行审核,并将批准的加油卡分配至相关部门,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第六条 每张加油卡的初始额度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设定,不得随意超额发放。
第三章 加油卡的使用管理
第七条 使用加油卡时,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用途执行,严禁挪作他用或超出批准范围使用。
第八条 驾驶员在使用加油卡前,需核对车辆信息与加油卡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无误后再进行加油操作。
第九条 加油完成后,驾驶员应及时填写《加油记录表》,详细记录加油时间、地点、金额等信息,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核。
第十条 各部门应定期汇总加油记录,与财务部门核对账目,确保数据准确无误。
第四章 加油卡的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加油卡的保管人员应对加油卡负有直接责任,确保加油卡的安全存放,避免遗失或被盗。
第十二条 严禁将加油卡借给非授权人员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借用,必须经过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做好借用登记。
第十三条 定期检查加油卡的使用情况,发现异常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
第十四条 单位审计部门负责对加油卡的使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第十五条 对于违反本规范的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
第十七条 本规范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