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2009年度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进程,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以下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一、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单位
(此处列出具体单位名称)
二、行政执法工作先进单位
(此处列出具体单位名称)
三、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
(此处列出具体人员名单)
四、行政执法工作先进个人
(此处列出具体人员名单)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我市法治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也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共同努力,不断提升我市政府法制和行政执法工作的整体水平。
特此通报。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09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