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与安全,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提高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全体员工,旨在规范职业卫生管理行为,确保职业卫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第三条 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将职业病防治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四条 公司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指定专职人员负责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1. 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2. 组织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
3. 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及职业病防治措施;
4. 开展职业卫生知识培训与宣传教育;
5. 监督检查各部门落实职业卫生管理情况。
第五条 各部门负责人需配合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并对本部门内职业卫生状况负主要责任。
第三章 职业病危害因素管理
第六条 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问题。对于超标区域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降低危害程度。
第七条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确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第八条 加强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与管理,确保每位员工都能获得适合自身岗位需求的合格防护设备,并正确使用。
第四章 健康监护与培训
第九条 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定期安排在职员工参加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时也需完成相应检查记录存档备查。
第十条 定期举办职业卫生知识讲座或培训班,增强全体员工自我保护意识,掌握必要的急救技能。
第五章 应急响应机制
第十一条 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事故,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明确各级责任人及其职责分工,确保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置。
第十二条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活动,检验预案可行性的同时提升团队协作能力。
第六章 监督考核
第十三条 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通过量化指标衡量各部门执行效果,奖优罚劣,促进整体水平持续改进。
第十四条 接受政府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积极配合各项审查活动,如实提供资料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职业卫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说明。
第十六条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本制度条款,则须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生效。
以上就是关于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汇编的基本框架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更好地理解和实践这一重要领域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