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
1. 甲方同意将其位于代县_____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2.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包含附属设施及家具设备。
二、租赁期限
1. 租赁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2. 若乙方需要续租,应提前一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1. 房屋租金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
2.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季度首月的第5日前支付当季租金。
3. 押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元整),乙方应在签订合同时支付给甲方。
四、房屋用途
1. 乙方承诺将房屋用于居住用途,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或转租他人。
2. 如需改变房屋用途,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五、房屋修缮与维护
1. 租赁期间,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损耗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2. 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相关费用。
六、违约责任
1.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5%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2. 如甲方未能按时交付房屋,每逾期一天,应按月租金的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七、其他约定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可提交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合同生效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合同为双方自愿签署,内容真实有效,希望双方能够遵守合同条款,共同维护良好的租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