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烟草制造行业公司宣传册制作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项目名称
烟草制造行业公司宣传册制作
二、项目内容
1. 宣传册的设计与制作,包括但不限于版面设计、图片处理、文字编辑等;
2. 宣传册的内容策划与文案撰写;
3. 宣传册的印刷与装订。
三、项目期限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应在该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成果给甲方。
四、费用及支付方式
1. 本项目的总费用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具体明细如下:
(1)设计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制作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印刷费: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 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总费用的 %作为预付款,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2)乙方提交初步设计方案并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支付总费用的 %,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3)乙方完成全部工作并交付最终成果后三日内,甲方支付剩余款项,计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
五、双方权利义务
1. 甲方的权利义务:
(1)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
(2)按照约定的时间和金额支付费用;
(3)对乙方的工作成果进行审核和验收。
2. 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照甲方的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设计、制作、印刷等工作;
(2)保证工作成果的质量和技术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3)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信息。
六、知识产权归属
1. 乙方完成的所有设计作品、文案以及其他创作成果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使用的软件、工具等知识产权仍归乙方所有。
七、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期支付费用,则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金额的 %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2.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或交付不合格成果,则每逾期一日应按总费用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以上即为烟草制造行业公司宣传册制作合同的主要条款,希望双方能够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