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纳税人:
为更好地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进一步完善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经研究决定对衡阳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主要针对衡阳市城区范围内不同地段的土地使用税等级划分标准。具体包括雁峰区、珠晖区、石鼓区和蒸湘区的部分区域。
二、调整内容
根据土地的实际用途、地理位置以及市场价值等因素的变化情况,重新核定各等级地段的土地使用税适用税率。具体调整方案详见附件《衡阳市城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地段等级调整表》。
三、实施时间
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调整后的地段等级划分标准。在此之前已按原规定缴纳的相关税费不再追溯调整。
四、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本通知执行,并及时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了解详细信息。如有疑问或建议,请通过官方渠道与我们联系。
特此通知。
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2023年6月15日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具体政策以政府正式发布为准。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理解并支持此次调整工作,共同促进我市税收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