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促进上海市宠物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与居民生活质量,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加强行业监管力度
建立健全宠物饲养、交易、医疗等环节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各方责任义务,确保市场秩序稳定。加强对无证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合法经营者权益。
二、优化服务设施建设
鼓励和支持各类主体投资建设标准化宠物医院、美容店等配套设施,满足市民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同时,完善公共区域内的宠物活动场所规划布局,为市民提供安全便捷的遛狗空间。
三、推广科学养宠理念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正确的饲养知识和技能,提高公众对宠物福利的关注度。倡导文明养宠新风尚,减少因不当饲养引发的社会问题。
四、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对于符合条件的创新型企业和项目给予财政补贴或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更多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和服务。
五、强化行业自律机制
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行业诚信档案制度,定期发布行业报告,反映行业发展动态。鼓励会员单位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六、注重环境保护考量
在推进宠物产业发展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其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问题发生。比如合理处置废弃物、控制噪音排放等。
七、构建多元共治格局
政府部门、社会组织以及广大民众应当携手合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只有形成合力,才能更好地实现预期目标。
本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期间将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完善相关内容。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为打造一个更加和谐美好的都市生活环境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