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您好!今天,我代表我的当事人在此发表代理意见。本案涉及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复杂问题,需要我们从法律和情理两个层面进行深入分析。
首先,关于双方感情破裂的事实认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重要依据。在本案中,我的当事人提供了充分证据证明对方存在长期冷暴力行为,并且多次发生激烈争吵,导致家庭氛围极度紧张。这些事实不仅影响了双方正常的生活质量,也严重损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心理健康。因此,我认为应当认定双方感情已经彻底破裂,符合法定离婚条件。
其次,在财产分割方面,应遵循公平原则。按照《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平均分配。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一方隐瞒部分收入来源,导致现有账目不清。为此,我建议法院依法启动调查程序,确保每一笔资产都能得到公正处理。同时,考虑到孩子抚养权归属问题,建议将更多经济资源倾向于弱势一方,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最后,希望法庭能够综合考量以上因素,作出一个既合乎法律又体现人文关怀的裁决。毕竟,每个家庭都有自己的特殊情况,只有通过细致入微的工作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