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湾租房子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就位于中山市神湾镇的房屋租赁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租赁物业
1.1 甲方同意将其拥有的位于中山市神湾镇__________(具体地址)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
1.2 房屋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居住。
二、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个月。
2.2 租赁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 租金标准为每月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3.2 租金按季度支付,乙方应在每季度首月的第5日前将当季租金支付给甲方。
四、押金
4.1 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
4.2 押金将在租赁期满且房屋设施完好无损的情况下全额退还乙方。
五、房屋使用及维护
5.1 乙方应合理使用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
5.2 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损坏,乙方应负责修复或赔偿损失。
六、违约责任
6.1 若乙方逾期支付租金超过十五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房屋。
6.2 若甲方未能提供符合约定条件的房屋,乙方有权要求调整租金或解除合同。
七、争议解决
7.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八、其他
8.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并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