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我市的城市管理水平,营造更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近期对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全面评估与总结。经过严格评选,决定授予以下单位“市区道路交通秩序整顿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并对在此次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颁发“先进个人”荣誉证书。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能够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号召全市各相关部门及广大干部职工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到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各项工作中去,共同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决定。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