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值班工作的管理,保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通知。
一、值班费发放范围
本通知所指的值班费适用于以下几类人员:
1. 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值班人员;
2. 在法定节假日或特殊时期参与值班的工作人员;
3. 其他经批准需承担值班任务的人员。
二、值班费标准
1. 工作日值班:每人每天补贴50元;
2. 法定节假日值班:每人每天补贴150元;
3. 夜间值班(晚22:00至次日早6:00):每人每小时补贴10元,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算。
三、审批流程
1. 各单位应提前制定详细的值班计划,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 值班结束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实际出勤情况;
3. 财务部门依据审核后的记录进行费用结算。
四、监督管理
1. 各单位要加强对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2. 对于虚报冒领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 鼓励社会各界对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监督举报。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关于值班费的规定同时废止。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相关政策时,另行发文说明。
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本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值班管理工作,为推动扬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扬州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18日
以上内容基于给定标题创作而成,旨在满足您的需求同时保持表述的专业性和准确性。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