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学生及家长: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的特色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成长,我市部分高中学校将在2012年的招生工作中继续设立体育和艺术特长生的专项录取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凡是在2012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中,具备一定体育或艺术特长,并在相关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均可报名参加本次特长生选拔。
二、报名条件
1. 体育类特长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市级及以上体育比赛中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
- 拥有国家二级运动员资格证书;
- 在校期间担任体育代表队队长或主力队员。
2. 艺术类特长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 在省级及以上艺术比赛中获得个人奖项;
- 参与过大型文艺演出并获得好评;
- 持有专业艺术机构颁发的专业等级证书。
三、报名流程
有意报考特长生的考生需于即日起至4月30日止,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合格后,由学校统一上报至市教育局进行复核。
四、测试安排
通过初审的考生将于5月中旬参加由市教育局组织的专业测试。测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能展示、现场创作以及综合素质评估等环节。
五、录取办法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择优录取,并结合文化课考试成绩确定最终录取名单。被录取为特长生的考生,在享受正常录取待遇的同时,还将获得相应的奖学金支持。
六、其他事项
1. 各位考生务必如实填写报名表,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2. 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报考资格;
3. 具体招生简章可登录各相关高中官网查询下载。
我们希望通过这一举措,能够为更多具有特殊才能的孩子搭建通往梦想舞台的桥梁,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给予充分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市教育局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