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我市空气质量,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环境的影响,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奖励补贴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肇东市注册登记的黄标车(即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或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柴油车),且车辆所有人自愿提前淘汰的车辆。
二、申请条件
1. 车辆必须是在肇东市登记注册的;
2. 车辆属于黄标车范畴;
3. 车主需承诺将车辆交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拆解处理;
4. 车辆不得存在私自改装、拼装等问题。
三、补贴标准
按照不同类型的黄标车及其使用年限,给予相应的资金补贴:
- 微型面包车:每辆补贴人民币5000元;
- 轻型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8000元;
- 中型客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2000元;
- 重型货车:每辆补贴人民币15000元。
对于符合报废条件但尚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前淘汰手续的,可享受上述补贴;超出规定时间则不再予以补贴。
四、办理流程
1. 车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肇东市环保局提交申请;
2. 环保部门审核通过后通知车主;
3. 车主按要求将车辆送至指定地点进行拆解;
4. 拆解完成后,车主凭相关凭证领取补贴款项。
五、其他事项
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2.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补贴标准或其他相关内容,将以正式公告为准;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骗取补贴资金,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希望广大车主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共同为建设美丽肇东贡献力量!
肇东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5日
以上内容旨在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行动,并通过明确的政策细节提高透明度与执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