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学院各系(部)的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学院整体发展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暂行条例。本条例适用于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下属各系(部),旨在明确各系(部)的工作职责、管理流程以及考核标准。
一、工作职责
各系(部)应根据学院的整体规划,结合自身特点和发展方向,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科研目标。同时,要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类教学活动,包括理论课程、实践课程及实习实训等。此外,还承担着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管理流程
在日常管理中,各系(部)需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考勤制度、会议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定期召开部门工作会议,总结经验教训,解决实际问题,并及时向学院汇报工作进展。对于重大事项或突发事件,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学院领导层,并按照指示采取相应措施。
三、考核标准
学院将对各系(部)实行量化考核机制,从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生满意度等多个维度进行全面评估。每学期末进行一次综合评定,结果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鼓励创新精神,在保证基本任务完成的前提下,积极尝试新的教学方法和技术手段,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深入发展。
四、附则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说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则须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共同努力为学院创造更加辉煌灿烂的明天!
以上就是关于福建对外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工作暂行条例的具体内容概述。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该条例不仅涵盖了常规性的管理要求,同时也强调了个性化发展的可能性,力求在保持稳定运行的基础上促进特色化办学理念落地生根开花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