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渔政与海事部门之间的合作,共同维护海洋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促进双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宗旨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通过资源共享、信息互通、联合执法等方式,实现渔政管理与海事监管的有效结合,为建设和谐稳定的海洋环境做出贡献。
二、合作内容
1. 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定期交换涉及海洋安全、渔业生产等方面的信息资料,确保双方及时掌握最新动态。
2. 联合执法行动实施:针对非法捕捞、走私等违法行为进行联合打击,提高执法效率。
3. 技术交流与培训:互相学习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专业技术,提升整体业务水平。
4. 应急救援协作:在发生突发事件时,相互配合提供必要的援助和支持。
三、权利义务
甲方(代表渔政部门):
- 提供关于渔业生产状况的相关数据;
- 组织专业人员参与联合执法活动;
- 参与技术交流并分享经验成果。
乙方(代表海事部门):
- 分享有关海域航行规则及船舶安全管理方面的知识;
- 协助处理涉及渔船的海上交通事故;
- 配合完成紧急情况下的搜救任务。
四、保密条款
双方应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对方内部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许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任何机密内容。
五、争议解决方式
若因履行本协议产生分歧,应首先通过友好谈判寻求解决方案;如未能达成一致,则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事项
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双方可协商续签事宜。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商定补充条款。
以上即为《渔政和海事合作协议书范本》的主要框架,请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内容以适应具体需求。希望这份协议能够成为推动两部门间深度合作的良好开端!
请注意,上述文本仅为示例性质,并非实际使用的法律文件。在正式签署任何合同或协议之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符合当地法律法规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