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企业内部管理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企业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规定旨在明确企业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在经商办企业方面的行为准则,确保权力运行透明公正,防止利益冲突和不当利益输送。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全体领导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配偶的父母)。凡涉及领导人员亲属经商办企业的相关事项,均需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二条 基本原则
1. 合法合规原则:领导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规章制度。
2. 公开透明原则:所有经商办企业活动须向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报备,并接受监督审查。
3. 回避原则:若领导人员的亲属所从事的业务与企业存在潜在利益冲突,则该领导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相关决策流程。
第三条 禁止性行为
1. 领导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
2. 禁止领导人员的亲属以任何形式参与与企业有直接或间接业务往来的经营活动。
3. 严禁通过隐瞒真实情况、虚构事实等手段规避监管。
第四条 申报与备案机制
1. 领导人员需定期向企业提交《亲属经商办企业信息表》,如实填写亲属姓名、从业领域、经营规模等内容。
2. 对于新增或变更的信息,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并提交至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备案。
第五条 监督检查
企业将不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领导人员及其亲属的经商办企业情况进行核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 责任追究
任何违反本规定的领导人员及其亲属,一经查实,将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警告、降职、撤职乃至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条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通过以上规定,我们希望构建起一道坚实的防线,既保护了领导人员的职业操守,也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信力。让我们共同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
注:本文仅为示例性质,具体条款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