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甲乙双方于【具体日期】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关于工期调整的相关事宜,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补充协议。
一、原合同中约定的工期为【具体天数】日历天,现因以下原因需要对工期进行调整:
1. 不可抗力因素:由于【具体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
2. 设计变更: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增加了施工难度和工作量。
3. 材料供应问题:部分建筑材料未能按期到货,影响了正常施工进程。
4. 其他客观情况:如场地条件限制、气候条件变化等客观因素。
二、经双方协商同意,将原合同约定的工期延长至【新增天数】日历天。具体调整后的工期起止时间为【开始时间】至【结束时间】。
三、工期调整后,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并按照调整后的工期计划完成全部施工任务。同时,乙方需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避免因工期延误给甲方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甲方承诺将积极配合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与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支付工程款、协调相关单位配合施工等。
五、本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六、本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