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推进泰州市海陵区教育系统的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泰州市海陵区2018年上半年幼儿园、小学及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具体安排予以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2. 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 具有相应的学历要求(如幼儿园教师需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4. 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二、申请流程
1. 网上报名: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网上注册与报名。
2. 材料提交:完成网上报名后,请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指定地点提交。
3. 资格审核:由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核。
4. 面试与体检:通过初审的申请人需参加面试及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 认定发证:经审核合格者,将颁发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 请务必按照公告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的工作,逾期将不再受理;
2. 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资格;
3. 如有疑问或特殊情况,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咨询解决。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所有。希望广大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积极踊跃地参与此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共同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
特此公告。
泰州市海陵区教育局
2018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