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医务工作者:
为了进一步推动山西省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提高全省医疗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度山西省卫生系列及基层医疗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申报人员需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法律法规。
2. 具备相应的学历和资历要求,具体以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为准。
3. 近三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责任,并在本单位年度考核中均达到合格以上等次。
二、材料提交
请各申报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规定准备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简历、业绩成果证明、论文发表情况等。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弄虚作假。
三、评审程序
本次评审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分为初审、复审两个阶段。通过资格审查后,专家委员会将对候选人进行全面评估,最终确定通过名单。
四、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为2016年X月X日,请务必在此之前完成网上注册并提交纸质版材料。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 对于符合条件但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时申报的人员,可申请补报,但不得超过规定期限。
2. 在职医生如需参加培训学习,请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与。
希望广大医务人员能够积极参与此次职称评审活动,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为促进我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山西省卫生厅
2016年X月X日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细节请参照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