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和提升我校自考助学班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加强教学管理,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组织与管理
1.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教务处统一领导,各系部具体负责实施。各系部需成立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2. 各系部应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目标,制定详细的毕业论文(设计)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与开题
1. 选题应紧密结合社会实际和学科前沿,鼓励学生结合自身兴趣和特长选择课题。
2. 学生在选定题目后,需提交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进入下一阶段。
三、撰写与指导
1. 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过程中,学生需定期向指导教师汇报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2. 指导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指导,注重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同时严格把关论文质量。
四、评审与答辩
1. 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需经过指导教师初评、专家评审两个环节,确保评价公正客观。
2. 答辩环节是检验学生综合能力的重要方式,各系部应精心组织,保证每位学生都有充分展示的机会。
五、总结与归档
1. 每届毕业论文(设计)结束后,各系部应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
2. 所有资料均需妥善保存,以便日后查阅和研究使用。
六、附则
1.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2. 如遇特殊情况或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以上为湖北经济学院自考助学班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基本要求,希望全体师生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共同推动教学质量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