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税收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个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经研究决定,对以下同志予以嘉奖:
授予何瑞铿同志等优秀员工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以资鼓励。这些同志在过去的一年中,始终秉持着敬业奉献的精神,在各自的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他们不仅在税收征管工作中表现出色,还积极参与各项公益活动,展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也希望全体干部职工以他们为榜样,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为推动我市税务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决定。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五日
(注:以上内容均为虚构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