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相关指数的使用和管理,保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市场秩序的稳定与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协议文本。
一、定义
1. 指数:指由北交所提供的用于反映特定市场或行业表现的一系列数据集合。
2. 许可方:指北交所或其授权机构。
3. 被许可方:指根据本协议获得指数使用权的个人或组织。
二、许可范围
1. 被许可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合法地使用指数数据,包括但不限于研究分析、产品开发、市场宣传等用途。
2. 被许可方不得将指数数据用于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目的,也不得损害北交所及其关联方的利益。
三、权利与义务
1. 许可方有权对被许可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要求被许可方提供必要的使用情况报告。
2. 被许可方有义务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并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
3. 双方均需保守涉及指数的数据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四、违约责任
1. 若被许可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许可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被许可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办法,尽量减少损失。
五、争议解决
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至北交所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两年。期满前一个月内,如双方无异议,则自动续期一年。
2. 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以上即为北京证券交易所指数许可协议文本的主要内容。请各方在签署之前仔细阅读并理解所有条款,确保能够全面履行各自的责任与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