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推动全省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河南省卫生厅近日发布了《河南省中心乡镇卫生院建设基本标准》。该标准旨在指导和规范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工作,确保其能够更好地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卫生部门需严格按照标准开展相关工作,确保新建或改建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达到规定的设施设备配置、人员配备及服务功能等各项指标。同时,强调要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项目建设,力求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与高效利用。
此次发布的《基本标准》不仅涵盖了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要求,还特别突出了信息化建设和公共卫生服务的重要性。通过加强信息技术应用,提高诊疗效率和服务质量;并通过强化预防保健职能,促进全民健康水平的整体提升。
下一步,省卫生厅将组织专家团队对各地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适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希望各级政府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共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立即行动起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共同推动我省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