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学校的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山东职业学院是一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的高等职业院校。学校前身是济南铁道职业技术学院,始建于1951年,具有悠久的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学校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为目标,致力于为社会输送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
第三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规则
1. 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国家政策和社会需求,科学合理地制定年度招生计划,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
2. 录取原则:学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按照考生的高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多方面因素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3. 专业设置:学校设有多个热门专业,涵盖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管理服务等多个领域,满足不同学生的兴趣和发展方向。
第四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1. 学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具体费用详见学校官网发布的收费标准文件。
2. 资助政策: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助学金项目,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入学与注册
新生须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
第六章 附则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山东职业学院负责解释。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章程内容时,将以最新公布的章程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内容请查阅学校官方发布的最新版招生章程。希望广大考生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和学校,实现个人理想抱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