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的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内部审计是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旨在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完善,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三条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的干涉,确保审计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
第二章 审计职责与权限
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对公司各项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查和评价;
(二)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对重大投资项目和重要经济决策进行跟踪审计;
(四)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五)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具有以下权限:
(一)有权查阅公司所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和记录;
(二)有权向公司各部门和相关人员询问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情况;
(三)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四)有权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第三章 审计程序
第六条 内部审计程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一)审计准备阶段:确定审计目标,制定审计计划,组建审计小组;
(二)现场审计阶段:实施审计程序,收集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三)审计报告阶段:撰写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
(四)后续审计阶段:跟踪审计整改情况,评估整改效果。
第七条 审计小组应当在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出审计通知书,明确审计目的、范围和时间安排。
第八条 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保持专业态度,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四章 审计报告与整改
第九条 审计结束后,审计小组应当及时撰写审计报告,报告内容应当包括审计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和改进建议等。
第十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提出的整改意见,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五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审计管理制度,明确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障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汇报审计工作情况,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十四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不断提高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即为《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样稿)》的内容,希望各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共同推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