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扬州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土地管理工作的规范化与制度化,确保土地利用政策的有效落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现成立扬州市土地例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全面监督和指导全市范围内土地使用的合规性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与高效利用。
领导小组由市主要领导牵头,成员涵盖自然资源、规划、财政等多个部门负责人。各成员单位需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领导小组还将定期召开会议,总结阶段性成果,分析当前形势,提出改进建议,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严格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执行相关任务,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