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国的国体即国家性质,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这一国体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确保了广大人民群众在国家中的主体地位。人民民主专政不仅强调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同时也明确了国家对敌对势力进行专政的职能,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我国的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是中国人民根据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结合中国实际情况所创立的一种新型政权组织形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通过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实现了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方式,保障了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和显著的制度优势。它有效地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同时,这一制度也不断适应时代发展需求,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综上所述,我国的国体和政体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基石。它们不仅反映了我国历史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发展需要的最佳制度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