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全市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提升火灾防控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构设置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由市政府相关领导牵头负责,成员包括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协调与管理工作。
二、主要职责
镇江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消防安全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组织重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工作机制
委员会将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同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各部门之间高效联动。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明确任务分工,积极配合委员会开展各项工作。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全市消防安全水平的整体提升。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安排,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工作取得实效。
特此通知。
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XX月XX日
(注:以上日期及具体细节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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