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您好!作为本案原告(或被告)的代理人,我在此就本案的事实和法律适用问题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以供法庭参考。
一、关于事故责任认定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本次事故中,被告因未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导致与原告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造成原告车辆严重损坏及人身受伤。该认定书明确指出,被告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原告无责任。这一认定符合事实,并且程序合法,应当作为本案的重要证据予以采信。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提出其对事故责任认定存在异议,认为自身不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然而,从现有证据来看,被告未能提供足以推翻交警部门认定结论的新证据。因此,我们请求法庭依法采纳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并据此判定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关于损害赔偿范围及金额
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79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结合本案具体情况,我们认为原告的各项损失具体如下:
1. 医疗费用:原告因伤住院治疗共计花费XX元,有医院出具的正式发票为证;
2. 误工费:根据原告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原告因伤休养期间无法正常工作,导致工资收入减少XX元;
3. 护理费:原告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护理人员工资为XX元/天,共计XX天;
4. 交通费:因就医往返多次产生交通费用XX元;
5. 精神损害抚慰金:鉴于此次事故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身体伤害和心理创伤,请求法院酌情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XX万元。
以上各项损失合计人民币XX万元整。
三、关于保险理赔
此外,被告车辆已投保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应在保险限额内先行赔付。经核实,被告车辆所投保险种及保额均能满足赔偿需求,故恳请法庭责令相关保险公司直接向原告支付上述赔偿款项。
四、结语
综上所述,原告的各项主张均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支持。希望法庭能够依法查明事实真相,公正裁判,维护原告合法权益,同时督促被告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彰显司法权威。谢谢!
此致
敬礼!
代理律师: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注:以上内容仅为示例性质,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具体数据和表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