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表彰在2011年度全省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一步激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和支持消防事业的发展,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对一批在消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省各级消防部门及广大消防工作者始终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和宣传教育,有效预防和减少了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在各自的岗位上勤勉尽责,勇于创新,充分发挥了模范带头作用。他们有的在灭火救援中冲锋在前,成功挽救了大量被困群众的生命;有的在日常防火检查中细致入微,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众多安全隐患;还有的长期致力于消防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提高了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推动全省消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再立新功。同时,也希望全省上下以他们为榜样,共同努力,营造更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为建设平安吉林、和谐社会不懈奋斗!
特此决定。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12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