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维护医疗机构秩序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疗机构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重要场所,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尊重医务人员的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医疗机构正常工作秩序。
二、严禁在医疗机构内寻衅滋事、聚众闹事、侮辱殴打医务人员或患者家属。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理。
三、患者及其家属应当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配合医护人员开展诊疗活动,不得无理取闹、强求不合理医疗条件或者拒绝接受合理治疗方案。
四、发现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时,请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求助,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
五、希望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参与进来,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就医环境。同时鼓励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诉求,避免采取过激手段解决问题。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请广大民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社会秩序。
特此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〇一二年某月某日
(注:以上日期为示例填写方式,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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